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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总理李克强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要求严控产能过剩行业投资,会议关注股票注册发行制改革。
会议通过《关于授权国务院在实施股票发行注册制改革中调整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有关规定的决定(草案)》。草案明确,在决定施行之日起两年内,授权对拟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的股票公开发行实行注册制度。待全国人大常委会授权后,有关部门将制定相关规则,在公开征求意见后实施,并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切实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
随后证监会发文称,积极稳妥推进股票发行注册制改革。
证监会指出,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授权决定后,国务院将根据授权,对拟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的股票的公开发行,调整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关于股票公开发行核准制度的有关规定,对具体事项作出相关制度安排。
证监会指出,注册制改革是一个循序渐进的过程,不会一步到位,对新股发行节奏和价格不会一下子放开,不会造成新股大规模扩容。当前新股发行受理工作不会停止。
那么注册制多久可以推出呢?
有相关法律人士表示,在现行《证券法》未修改之前,注册制的推出只能采取全国人大授权国务院方式,那么就必须走以下几个程序:
第一个程序,全国人大召开会议,授权国务院推进注册制;
第二个程序,国务院召开常务会议,出台注册制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
第三个程序,征求意见结束后,国务院常务会议审议通过,并颁布实施;
第四个程序,全国人大召开会议,暂停实施现有《证券法》与注册制实施细则相冲突的相关条款。
如果按照这四个程序下来,就算是第一和第四个程序合并在一起,那也意味着必须有三程序必须走。因此,相关法律人士宋一欣表示:考虑到全国人大会议或全国人大常务委员会和国务院常务委员会召开时间,再加上出台注册制细则、征询意见、修订和正式颁布,最快也得明年全国”两会之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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